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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中国推行公益代代孕合法化,你能同意吗

时间:2019-06-10 作者:佚名 阅读: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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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如果在中国推行公益代孕合法化,你能同意吗?

  在我国人口断崖式下跌和全面开放“二孩政策”后生育率依然低迷的背景下,人民日报于日前刊载了一则关于放开公益代孕的报道,并发起相关投票调查,引发了网友的热议。

  

  赞成者有之,他们认为代孕合法化可以满足大量不孕不育人群的孕育需求,同时保障委托人和代母的合法权益;反对者担忧更甚,他们认为代孕合法化不仅违背人伦道德,更会引发大量的违法犯罪行为。

  这场争论在国家卫计委发声后,热度下降。但当生育率始终达不到预期水准及部分群体的生育愿望得不到满足的时候,代孕合法化将会再次成为人们的话题中心,所以我认为还是需要了解一下的。

  

  我国代孕产业的现状

  1.特殊群体的孕育需求给代孕提供了市场

  2009年中国人口协会公布的《中国不孕不育现状调研报告》显示,中国的不孕不育率攀升到12.5%—15%。其中,以25—30岁者最多,呈年轻化趋势。

  在这些不孕不育患者中,有很多因为先天无子宫、子宫发育不良、接受过子宫切除手术或其他不适宜再怀孕的手术、患有不适宜怀孕的疾病等原因而无法借助以上技术解决,只能求助于代孕。

  除此以外,庞大的LGBT群体、错过生育年龄的失独老人和对后代有性别偏好的夫妇也希望通过代孕实现生育愿望。

  依照市场经济的基本定律,有需求就有供应,代孕黑市就这样出现了。

  

  2.高额利润刺激了非法产业链的形成

  对急于孕育后代的夫妇来说,付出金钱即可收获自己的后代;对急于改善经济条件的女性来说,代孕可以获得每个月数千元的生活补助以及代孕完成并交付孩子的高额报酬;对于中介机构与医疗机构而言,可以在不承担身体上的风险与精神上的伤害的前提下轻松获得数十乃至上百万的巨额利润。强烈的利益会驱使他们违反法律,非法代孕产业链因此形成。

  3.代孕黑市长期得不到有效的监管

  中国卫生部(现卫计委)于2001年颁布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等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医疗机构及其人员实施代孕服务的行为进行了明令禁止。

  然而,对于非法代孕委托人、代孕中介及代母却没有相应的处罚条例。而对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现行规定的处罚力度也非常微弱,与违法实际所得的十多万元甚至数十万元的收益比,相去甚远。

  这使中国现有法律在规制代孕方面明显失当和乏力,成为导致代孕在中国产业化的制度根源。

  

  4.委托人和代母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由于代孕在中国并不合法,属于地下产业,所以与代孕有关的当事人根本得不到法律的保护。这经常会催生一些欺诈或要挟行为。

  现实中,代孕公司并非清一色只做收钱“帮忙”的生意,很多都涉嫌敲诈勒索,就像一个无底洞,还动辄以“流产”胁迫委托人。不少求子若渴的夫妇,盲目相信了一些代孕机构的承诺,不但未能如愿得子,反而遭遇各种敲诈勒索,到最后人财两空。

  此外,中国代孕乱象中的“100万元包生男孩”、“是女孩就堕胎直到怀上男胎”、“高中生大学生稀里糊涂卖卵”等,也极大地扰乱了正常的生育秩序,给中国男女性别平衡带来冲击。这些都给社会发展带来重大隐患。

  支持代孕合法化的人士认为,放开代孕不仅能够满足特殊群体的生育需求,还能保障委托人和代母的合法权益,净化代孕市场,是一个兼顾各方利益的权衡之计。

  代孕合法化的阻力

  1.伦理道德上的障碍

  代孕技术可能存在着谁是孩子母亲及孩子的所有权的争议,这是一般民众反对代孕合法化的最主要原因。尤其是代母与委托人有亲属关系的,该如何定位各人的家庭角色。

  若代母在孕育过程中对未出生的孩子产生了亲情,不愿意继续履行约定,强行将孩子交付委托人是否过分残忍?

  代母出租自己的子宫,作为制造和加工婴儿的机器,制造出来的婴儿就变成了商品,是否和拐卖婴儿同理了呢?

  2.如何区分合法代孕和非法代孕

  我认为在推行代孕合法化之前,应该先行讨论非法代孕和部分合法代孕的界限如何划分。在我国禁止LGBT婚姻的法律环境下,合法代孕机构是否能够接受这个群体的委托?在代孕过程中进行了性别筛选的委托人,他们的行为是否构成违法犯罪?

  

  全国人口性别比,如何限制委托人在代孕中进行性别筛选是个难题

  在对前述情况进行了划分之后,对于非法越界的人如何惩罚?对于非法代孕产生的婴儿又该如何处之?为了避免法律责任,会不会有更多的代孕机构转入地下?

  前文提到,我国现行法律仅仅对医疗从业人员参与非法代孕有明确的处罚规定,且处罚力度不足,无法与代孕所产生的高额利润的诱惑相比。

  如果沿用前例,如何保证非法代孕产业在合法代孕的冲击下自然消亡?

  3.法律方面导致的孕育纠纷无法通过司法实践来解决

  代孕本质上可以算是一个委托承揽合同,夫妻双方为委托人,代孕者为加工承揽,如此一来,违约就是我们首先面对的问题。基于法律条文完成判例是简单,但其后的执行永远是个难题,这是无法通过司法实践来解决的。

  比如代孕的婴儿出现残疾或其他委托人不满意的情况,委托人拒绝接受该怎么办?

  代孕者出现疾病等可能影响自身生命或者婴儿健康的情况怎么办?代孕者是否有权利为保护自身性命而处分他人的婴儿生命?

  

  委托人拒绝接受婴儿,能否继续要求对方履行合同,如果司法实践判例委托人接受婴儿,如何保证强制被接受的婴儿在不自愿接收的家庭里不会受到虐待?

  4.如何保证代母是出于自愿做出的选择

  当代孕合法化后,势必会破除部分人对违法的恐惧,鼓动更多人参与其中,在这种情况下,如何保证当事人是出于完全的自愿自主而选择成为代母的?如何保证被强迫代孕者的合法权益?非自愿代孕者孕育过程中被解救后能否堕胎?

  即使在法律上做出了禁止违背当事人意愿强迫其代孕的规定,我们能够对它的严格执行抱有信心吗?

  法律禁止拐卖人口,可遭遇拐卖的妇女儿童少吗?更让人寒心的是,执法人员明明知道被拐妇女的存在,却慑于当地“淳朴民风”的威力而不敢展开解救行动。更极端的例子如郜艳敏,自身的血泪成了为当地执政者书写赞歌的笔墨。

  法律禁止买卖婚姻,但偏远地区女性被“强迫自愿”参与交换亲的现象是法律无法管辖的灰色地带,执法人员抱有“清官难断家务事”的理念认为不该管,也碍于其中的人情纠纷不愿管。

  法律禁止故意伤害任何人的人身安全,可是有家庭暴力施害者的惩罚以“批评教育”告终;即使在《反家暴法》出台以后,又有多少执法者本着“床头打架床尾和”的观念中断家暴受害者的法律求助之路。

  

  被家暴致死的董珊珊

  以目前我国执法人员的数量和素质,执行眼下的法律规定就已经让他们疲于奔命,如果代孕合法化后,对于新技术引发的伦理道德冲突和行业乱象,他们会不会更加无力应对。

  焉知会不会有女性被拐卖成为代母,因其在二十年时间生育了十几位代孕婴儿,被当地政府授予“英雄母亲”称号,并派人24小时监控她的一言一行,不允许她离开当地,也不允许她讲述自己被拐卖的经历。

  又或者,某位女性原本不愿意代孕,在亲人的轮番劝说、指责、谩骂下,成为代母,供养她的同胞兄弟或者没有工作的配偶,她的事迹被当成无私的奉献传扬。我们该如何界定她的愿与不愿?

  

  被亲人敲骨吸髓的樊胜美

  支持放开代孕的人认为,合法化能够让产业在规范的轨道运行,而反对代孕的人也恰恰在担心,没有配套的措施保障,代孕合法化后引发的乱象更多。需要代孕的夫妻在生育夫妻里占比不大,却要其他人群为了代孕合法引发的社会问题埋单,风险收益比过大。

  你的看法是什么呢?

  责任编辑:

代孕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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